杭州解百: 国浩律师(杭州)事务所关于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
发布日期:2024-07-29 10:18 点击次数:133
(原标题:国浩律师(杭州)事务所关于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)
国浩律师(杭州)事务所为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。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,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召开,并于2024年6月28日发布了会议通知。现场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下午14:00在杭州市武林广场1号杭州大厦A座8楼会议室举行,由董事长毕铃主持。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,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全天。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名,代表股份489,795,777股,占总股本的66.6293%。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名,代表股份4,633,917股,占总股本的0.6304%。总计出席的股东及代理人10名,代表股份494,429,694股,占总股本的67.2597%。会议审议并通过了《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》和《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》,其中选举郑海霞为董事。投票结果显示,《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》获得99.9297%的赞成票,《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》郑海霞获得99.9232%的赞成票。所有议案均获通过,大会的召集、召开程序、出席人员资格、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。